Thursday, May 12, 2011

惡人先告狀(小孩版)

中午帶安琪和好友佳麗、Amily去吃飯。吃到差不多結束時,餐廳裡出現了一位比安琪大約半歲至1歲的小女孩。

安琪很開心。因為在四周都是無聊大人的環境裡,終於出現了和她同一國的小朋友。兩人互相笑著玩著,彼此模仿彼此的動作,玩得甚是開心。

之後,那位小女孩摸著安琪剛坐了一個多小時的嬰兒椅;可這小妮子卻是丁點都不願意別人“搶”屬於她的東西,跟著就一人握一邊,開始展現“佔領”的霸氣。安琪還邊拉著椅子,邊喊“不要不要不要”,意思是“你不要碰我的椅子”。

後來兩人搶膩了,就開始要在店裡跑來跑去。大孩子就是大孩子嘛,除了身高比較高,步伐也比較穩定。她一個箭步,安琪來不及閃開或者根本沒想過要閃開,就靜靜的被撞倒在地;整個人就像默片裡的演員一樣,瞬間倒在地上。我心一緊,邊喊“安琪”邊跑去,把她抱起,看她有沒有受傷;那個小女孩就連忙跑掉了。

安琪沒事。她沒哭,沒鬧,可能只是嚇著了,靜靜的讓我抱著。突然間,那位小女孩竟嚎啕大哭了起來。

我們離開的時候,她還在哭。明明就是她撞倒安琪的啊,我們都沒怪她,安琪也沒哭,怎變成是她哭了呢?真是不解。估計可能是她嚇著了吧!她應該是沒想到這個妹妹這麼不堪一“撞”,竟會被“小小的”自己撞倒,導致對方整個人臥倒在地。

走的時候,我叫安琪跟她說拜拜;安琪有沒有說,我倒不太記得了,只記得小女孩仍舊哭得稀里嘩啦。她媽媽笑笑跟我們說再見。就在我的身體包括聽覺器官已經離開可以聽見她媽媽說話範圍時,她媽媽說了一句話。

問了佳麗,原來這個打扮時尚的媽媽說她女兒,“惡人先告狀”。

對嘛!明明是她撞倒安琪在先,怎麼會跑去向媽媽哭訴呢?要是這位媽媽不問青紅皂白,以為“女兒哭,就是被欺負”就實在太糟糕了。所以,不管是這位媽媽看到整個事發經過,還是要教導女兒不可以“以大欺小”,這樣的教養態度就對了嘛。這小孩,就有被正確教養的機會了。

從小這樣教,小孩長到13歲時,就不會以為隨便打人家的頭,還有未經他人同意亂剪人家的頭髮,甚至不理會受害者淒慘的哀求聲“嗚嗚嗚嗚……不要剪我的頭髮”等行徑是正確無誤的行為了。奇怪的是,那些梨花帶淚登門向受害者媽媽道歉的家長,全都對著媒體說“我女兒在家很乖的”;媽呀!這樣的行為也算乖的話,他們乖的標準真的還挺奇怪的。還有就是家人紛紛站出來為女兒護駕,說他們只有13歲……13歲的行徑就這麼兇殘了,到了23歲,不就是直接殺人放火了嗎?

媒體、網友到教育部,罵學生罵學校罵社會罵媒體,就是不敢罵這些根本沒有好好教小孩的父母!今天他們的小孩價值觀黑白不分,對於什麽是對什麼是錯,完全顛覆普世價值,家庭教育絕對要負上百分百的責任。

教小孩,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。教的好不好是一回事,有沒有用心,又是另一回事。

5 comments:

  1. 還好那名媽媽明白事理,呵呵。
    安琪很棒,都不哭不鬧地。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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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小鎮姑娘,安琪連打針,哼都不哼一聲。不知道是真的勇敢,還是皮厚。呵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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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用心了, 未必教得好.... 真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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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prince n princess mum,嗯……我認為啦,小孩還是要罵的,而且越小罵越有用。不要想說,孩子小不捨得罵,等長大一點才來罵。到時候啊,一切都太遲了。所以安琪是有被我罵到哭的,她哭,就給她哭。現在不讓她哭,到最後就會變成是我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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