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公理若依然存在,即將在明日上演的審判就不應存在。
可惜壞人蠻狠霸權當道,在看起來很有公義的地方(實則當然不然!)仍存在著無理的糾纏。舉個例子好了:
戳破我子宮和小腸,導致我至今仍飽受腸粘連疼痛困擾的白衣天使,迄今仍安然無事的當著實為惡魔行為的醫生。這樣明顯犯下失誤的人,可有受到停職/停學,或任何內部醫療審查嗎?
沒有!一次都沒有。充其量只有自己不敢再幫病人動手術幾個月而已。這種自我懲罰,不能算是公權力祭出的懲處!
身為受害者,我更想問:憑什麼犯下這樣失誤的醫生,在有人證、事證的情況下,卻還能安然無事?反倒是那些無人證,只憑無關事的人有意圖的嚼嚼舌根,惡意搜尋「事證」的事件,卻能得到我所未得到的「重視」--立即處理,只求殺錯不能放過?
如果所謂的「公權力」真的如此立意良善,我無話可說,也不會如此憤憤不平。
一般人也許不太理解,但站在我是得不到公義受害者的角度來看,虛偽的你們自以為自己道德高尚,實則在進行的不過是醜陋得不堪入目的鬥爭行為!
明天又是星期四!我不喜歡落在星期四的審判,更厭惡為了自我利益而把好人鬥下台的局面。
深深祝福不幸的受害者。願老天看到我們此生所受到的不公不義,繼續眷顧我們脆弱受傷的心靈。
與你同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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